关于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0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业务调整适用于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

自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3日,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均暂停接受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该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单一类别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2023年12月14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创新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A类:016577、C类:01657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2月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若截至2024年1月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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