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煤矿事核销公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对山西介休义棠城峰煤业有限公司“3·22”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4-04-16

2024年3月22日,山西介休义棠城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峰煤业)井下发生一起职工死亡事故,死亡1人。

事故发生后,该矿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介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情况。

2024年3月22日,介休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核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谈话问询和技术鉴定等,对城峰煤业“3·22”事故死者死亡原因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认定,城峰煤业“3·22”事故系非生产安全事故。2024年3月29日,介休市人民政府对城峰煤业“3·22”事故提出核销申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现对城峰煤业“3·22”事故予以统计核销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的统计核销情况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

受理电话:0351-4094909、0351-4094911(传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