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宣传】第二十条,和你我有关!

来源:广金期货

《第二十条》

相信春节期间大家都听说了

一部名为《第二十条》的电影

这是国内首部聚焦“正当防卫”议题的

法治题材影片

影片名字之所以叫《第二十条》

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也就是“正当防卫”条款

那么,你知道《反恐法》的第二十条是什么内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你知道为什么会制定这样的法规吗?

01

2011年,浙江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被包裹中暗藏的爆炸物炸伤。

02

2013年,山东某快递公司因收寄验视不规范,投递了有毒化学品污染的包裹,导致一人死亡,九人中毒。

03

2019年,唐某为节约运输成本,仅用工业塑料桶简单包装224公斤危险化学品邮寄,并故意隐瞒邮寄物品真实信息,谎报危险化学品为普通药品。快递员上门取件时也未按规定开箱验视和查询核查。导致运输途中一桶液体泄漏,2名快递员吸入有毒气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04

2022年,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一名物流点工人装卸货物时货物发生爆炸,爆炸物品为摔炮,装卸工人受轻伤。事发监控显示,包裹在掉落地面瞬间发生爆炸,街边铺面门窗被爆炸冲击波震碎。

寄递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然而一些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不少不法分子乘隙而入,掺杂涉恐涉爆、涉毒涉走私等违法行为,给社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治安隐患。不仅如此,日常快递伤人事件也不在少数。因此,寄递物流行业需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容不得丝毫松懈。

寄递物流行业需严格落实哪三个“100%”制度?

收寄验视100%:寄递企业应严格履行收寄验视准则,对收寄物品一概先验视、后封箱。依据“谁收寄、谁负责”的准则,清晰收寄验视职责。

实名收寄100%:除函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经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须对寄件人有用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过机安检100%:从邮件、快件的收件,到最终投递,或是寄运出本市(州)之前,至少通过一次X光机检查。

三个“100%”制度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寄递安全,针对那些不遵守法律规定的物流企业,《反恐法》又制定了哪些处罚措施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这里为大家列出了详细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请仔细阅读。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1. 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钢珠枪、催泪枪等。

2. 弹药(含仿制品):如子弹、炸弹、手榴弹、火箭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地雷、手雷、炮弹、火药等。

二、管制器具

1. 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 其他:如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

三、爆炸物品

1. 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2. 烟花爆竹:如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药弹等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发令纸、引火线等。

3. 其他:如推进剂、发射药、硝化棉、电点火头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 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 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 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1. 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 自燃物质: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钛粉等。

3. 遇水易燃物质:如金属钠、钾、锂、锌粉、镁粉、碳化钙(电石)、氰化钠、氰化钾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 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 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 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1. 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2. 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载明的物品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载明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来源 深圳反恐

编辑 周芷晴

审核 易志勇

物流企业在承运货物时

要严格落实客户身份查验

以及承运物品安全检查

开封验视制度

不得收寄禁止寄递物品

同时大家也要

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配合物流企业对寄递物品进行验视

这样才能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日常生活中

您的举手之劳

就是对反恐工作的最大支持

参与反恐

从规范寄递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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